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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設置宗旨

近年教育部推動競爭型計畫 (頂尖計畫、高教深耕、USR),鼓勵各大學發展自己的特色,其中高教深耕計畫指出大學應建立完善校務專業管理 ( Institutional Research, IR) 機制,以強化自我課責及監督,並定期公開辦學資訊 (含畢業生流向、自我品保、註冊率、私立大學財務及董事會相關資訊等)。本校為提升校務研究與發展策略分析,於 106 學年度設置校務研究中心,完善校務研究永續機制,以作為改善與創新校務決策之依據。

 

二、校務研究中心任務

(一) 例行性與即時性校務資料收集及建置,維護校務研究資料平台品質、機能與資料權限控管,以及介接跨單位資料庫。

(二) 執行校務議題研究與分析,以提供校務管理與決策之參考,並定期追蹤校務議題執行及應用。

(三) 辦理校務研究中心教育訓練課程、學習工作坊及相關議題講座。

 

三、校務研究中心組織

(一) 現由副校長徐澤志教授擔任「校務研究指導委員會」主任委員,除了一級主管擔任當然委員外,另由校長選聘李其源教授、 詹前隆教授陳志萍教授陳勁甫教授李穎教授 為當然委員。

(二) 現由化材系吳和生教授擔任中心主任,編制秘書室 1 位專員及 2 位計畫人員,並由各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議題研究工作小組。

 

 


 

四、發展沿革

本校自 104 學年度獲教育部提升校務專業管理能力計畫補助,開始推動校務研究,收集、整合跨域資料並建置校務研究整合平台,由林志民副校長擔任總督導、吳和生主任秘書曾淑芬主任協助推展,編制秘書室 1 位及 2 位計畫專任人員,並由各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議題研究工作小組,以提升校務專業管理能力。

 

  • 105 學年度通過校務研究指導委員會組織辦法,即組成校務研究指導委員會。由副校長林志民教授擔任主任委員,以校內一級主管,以及 2 至 5 位校長選聘教師組成,任期為一年,得連任或續聘。主要任務為:

     1. 制定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。

     2. 審核議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。

     3. 審議議題研究結果,提供教學輔導、資源分配等校務決策參考。

     4. 提供校務研究之諮詢與指導。

  • 105 學年度起,為提升教職員生對校務研究之認識與了解,辦理校務研究教育訓練,邀請對於各大學校務推動及教學品質提升,具豐富經驗之校內外學者專家蒞校演講。
  • 106 學年度設置校務研究中心,由主任秘書鄭元杰教授兼任中心主任,李清庭副校長副校長擔任總督導,邀請校內專業教師陳啟光教授擔任工作小組召集人,協助推行校務研究事務,並提供各個校務研究議題諮詢與指導。

  • 106 學年度通過「校務研究計畫補助辦法」,獲補助之校務研究計畫主要分為「單位研究案」、「教師徵求案」兩類。
  • 107 學年度起甄選「校務研究亮點計畫」,自前學年度之研究議題,甄選「議題本身設計良好」及「研究結果落實於業務執行且成效良好」之亮點計畫案,進行公開表揚、頒贈獎狀及獎勵金。獲選之亮點計畫主持人或執行單位,可獲推薦至國內外合適研討會發表,由學校補助相關費用,藉以展現本校之校務研究推動成果,激勵參與校務研究之相關人員。

  • 107學年度起針對校務研究議題進行研究成果追蹤,以了解議題研究結果與建議對各單位政策調整或業務執行之影響。
  • 109 學年度針對教職員生進行 2 場焦點訪談,嘗試建立完善的議題產生機制。 
  • 110 學期完成「IR校務研究資料平台 2.0 版」功能升級並於 111 學年度正式上線,除了「去識別化資料」之擴增,另新增 Excel 資料表單線上去識別化功能、校務研究資訊視覺化圖表專區,及強化平台資料之權限控管。
  • 110 學年度根據行政經驗與成果,建立「三階段使用者中心」校務研究運作制度,將議題研究案規劃為「校級規劃研究案」、「單位自提研究案」、「任務需求研究案」三種。
  • 110 學年度起,不定期辦理「校務研究學習工作坊」,邀請獲獎之亮點計畫進行研究成果分享,解說 IR 議題申請作業流程及推廣 IR校務研究資料平台之應用。
  • 111 學年度起,為回應高教趨勢及教育部政策,本校各單位將全面參與校務研究之執行,執行成效亦將納入校務行政自我評鑑項目中。
  • 111 學年度為落實法規精簡並配合組織調整,秘書室新訂本校「校務研究實施辦法」,作為本校實施校務研究之依據。其條文內容涵蓋校務研究推動之議題分類、實施對象、評核、追蹤、補助,以及校務研究指導委員會之組成等各項重要作業項目,因此同步提案廢止本校「校務研究計畫補助辦法」及「校務研究指導委員會組織辦法」。
  • 111 學年度元月1日起,由廖慶榮校長聘請工管系陳啟光教授擔任校務研究中心主任。

  • 111 學年度為健全 IR 學習資源,於校務研究資料平台新增「IR 校務研究學習專區」及「IR 文件庫」,提供全校教職員教學參考。 
  • 112 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「元智大學校務自主改善管理辦法」,鼓勵全校教職員生對於校務推動,透過由下而上自主改善方式,提昇 服務品質與服務滿意度。
  • 112 學年度為儲備校務研究人力種子,通過「校務研究校與認證分級制度」,將依據「參與各類教育訓練課程種類」與「主持校務研究專案數量」,劃定「綠帶」、「黑帶」、「黑帶大師」及「冠軍」等四級以頒發認證書,鼓勵執行校務研究所有師長及同仁。